2016年5月3日星期二
于可再生能源運營商而言,在發展中國家投資將會承擔很大的風險,但實際上這一投資也充滿了發展潛力。據能源投資公司Mercatus發布的報告顯示,加入墨西哥、中國、印度等項目的運營商和投資家的數量有望增加。2015年發展中國家可再生能源的投資額和發展中國家比肩。2016年可再生能源開發將向發展中國家轉移。
可再生能源開發由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方向轉移的一大重要因素是歐美地區市場電力需求驟降。歐美方面,今后建設的多數光伏發電有望向老化的火力和煤炭發電成套設備方面轉換。預計,發展中國家的電力需求有望增加。(2013年全球12億人過著沒有電力的生活。)
發展中國家方面,可再生能源引進方面設定的目標很高。中國設定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為50%,截至2035年,墨西哥可再生能源比例有望達到40%。此外,印度方面,風力發電公司Suzlon收購五家同行企業,加速擴大相關業務。在追求高目標方面,有經濟競爭能力低下的擔憂,但這些國家有望在自己的國家開設和設置光伏發電系統,產業培養也是一種實際情況。此外,中東地區,光伏發電站擁有廣闊的土地,余下的電力也有望進行出口。
發達國家方面,可再生能源引進商業承擔的風險很大。加上貪污等政治風險,政府方針改變也很尋常。
Mercatus的hareshupateru CEO指出,可再生能源研發地區比較分散,技術涉及方面也很廣,操作比較復雜,商業風險把握比較困難。業務流程實現數字化的能源企業有望獲得競爭優勢?;蛟S這也將成為2016年取得成功的一大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