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計劃用三年的時間整治城市內澇,到2018年,全省各地要做到中小雨不積水,大雨暴雨不發生嚴重內澇,特大暴雨城市運轉基本正常,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為實現內澇整治的目標,全省將采取“四管齊下”的做法,具體包括:大型排澇設施建設、增強河道行洪排澇能力、完善城市排水管渠系統、提高雨洪調蓄能力。 根據省政府印發的《實施城市內澇防治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年)》,2018年底前,全省要新增強排能力達到800立方米/秒以上,省里要求各市、縣(區)加快大型排澇工程建設,盡快落實項目,加快前期工作,確保如期開工。 福建省特別提出,2016―2018年,全省每年新建改建排水管網1000公里以上,其中福州市、廈門市、泉州市城區每年新建改造排水管網應不少于50公里,其他設市城市新建改造排水管道不少于20公里,縣城應不少于10公里。 與此同時,要增強河道行洪排澇能力,確保排水通暢,2016年底前,福州、廈門、泉州、漳州、莆田市要完成30%以上的城市河道(湖、溝)清淤疏浚,其他設區市完成40%以上的城市河道(湖、溝)清淤疏浚,其他縣(市)全面完成城市河道(湖、溝)清淤疏浚。2017年底前,福州、廈門、泉州、漳州、莆田市要再完成40%以上城市河道(湖、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