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20日作出日落復審裁定,繼續對從中國、巴西、日本和泰國進口的碳鋼對焊管件征收反傾銷稅。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當天發表聲明說,該委員會認為取消對從上述國家進口的碳鋼對焊管件征收反傾銷稅,可能導致在可預見時間內再度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
根據美國貿易救濟政策程序,由于美國商務部此前已作出日落復審的肯定性裁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當天的裁定表明,美國將繼續對從中國和其他三國進口的碳鋼對焊管件征收反傾銷稅,其中針對中國大陸產品的加權平均反傾銷稅率為182.9%,對中國臺灣產品的加權平均反傾銷稅率為87.3%。
所謂日落復審,是指征收反傾銷反補貼關稅5年期滿進行的行政復審。根據烏拉圭回合談判規定,在“雙反”關稅實施5年之后,美國必須取消該稅令,除非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認為取消“雙反”關稅將導致傾銷、補貼行為重演或給美國產業繼續造成實質性損害。
目前全球鋼鐵產業面臨產能過剩的困難,為保護本國鋼鐵產業,近期,美國頻繁對中國等國向美國出口的鋼鐵產品實施貿易制裁措施。但是,貿易保護主義解決不了全球鋼鐵行業面臨的挑戰和問題。中國商務部多次表示,美方愈演愈烈的貿易保護做法只能加劇摩擦和沖突,無助于問題的解決,并指出美國鋼鐵產業已經處于被過度保護的狀態,美鋼鐵業缺乏競爭力正是過度保護的結果。
相關新聞
越南對進口鋼坯和盤條作出保障措施終裁
2016年7月18日,越南工貿部發布第2968/QD-BCT號決議,終裁裁定對進口合金和非合金鋼坯、合金和非合金鋼條(含盤鋼和鋼棒)采取貿易保障措施,自該決議頒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
根據上述決議,進口鋼坯產品的保障措施稅在一年時間內維持不變,即自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1日為23.3%,自2017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1日降為21.3%,自2018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1日再降為19.3%,此后一年降至17.3%。如無延期則自2020年3月22日起保障措施稅恢復為0%。
進口盤條的保障措施稅將按照越南工貿部于2016年3月7日發布的第862/QD-BCT號決議繼續征收14.2%的臨時保障措施稅直至2016年8月1日。自2016年8月2日至2017年3月21日及其后一年,提高至15.4%,自2018年3月21日起為13.9%,此后一年降至12.4%,至2020年3月21日降至10.9%,如無延期則自2020年3月22日起保障措施稅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