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底全國粗鋼產能約12億噸,計劃用3-5年時間壓減粗鋼產能1-1.5億噸。
各地鋼鐵去產能的措施主要包括:(1)嚴禁新增鋼鐵產能,(2)多渠道化解過剩產能,(3)按市場化原則法治化原則(安全、環保、技術等標準)淘汰落后產能,(4)主動壓減過剩產能,(5)推動企業兼并重組,(6)加強國際合作,轉移和化解部分產能,(7)提高技術水平,加快發展鋼結構等技術含量高的產品,(8)企業轉型升級,謀求多元化發展,(9)省內鋼鐵企業重新布局,數量上聚焦龍頭,地理上向沿海布局,(10)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盡量轉崗不下崗。
根據各省去產能的規劃,鋼鐵大省中,河北預計五年壓減1億噸產能,江蘇、山東計劃壓減產能均在1500萬噸以上。重慶、天津、寶鋼壓減產能在800-900萬噸,其余大部分省份壓減產能均在300-500萬噸左右。截至7月底,鋼鐵行業去產能完成全年任務的47%,總體進度不理想,地區之間進展也不平衡。其中,浙江等4個省份已經完成全年任務;河北、遼寧等8個省份工作進度在10%-35%之間;超過10個省份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工作尚未實質性啟動。目前已公布計劃的除了上述省份和央企以外還有: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云南、四川、廣東、甘肅、青海、新疆、鞍鋼、武鋼,各地計劃去產能的總和已明顯超過全國規劃。